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做好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项目申请程序及要求
1. 所有类型的项目全部采取在线申报方式;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校科技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3. 经费预算请参照(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基金委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无需提交论文、专利等纸质附件材料,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申请人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三、时间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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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5-11.15 |
2017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预安排 |
本学期到各学院科研工作调研,对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进行了预安排,要求各学院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策划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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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
2017年国家基金申报辅导暨动员大会 |
总结2016年项目申报与资助情况,布置2017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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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12.31 |
各学院完成第一阶段论证、修改 |
各单位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题目,完成《申请书》初稿并交至学院,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审阅,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内容、撰写方面等给出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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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
《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新要求的学习 |
全体项目申请人从国家自然基金网站下载《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并认真学习、熟悉2017年项目申报要求和新变化,结合申请项目类别按新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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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7-2.19 |
各学院完成第二阶段论证、点评 |
各学院邀请2016年基金委会评专家来我校或到校外进行学科论证、点评、修改,特别要利用要寒假进间进行论证,各位老师寒假也要利用个人资源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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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20-3.6 |
各学院完成第三阶段论证、修改 |
各学院针对当年的重点项目,邀请内外学科专家进行第三轮实质性地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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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7-3.8 |
申请书提交学校 |
各项目申请人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完成修改后,将项目《申请书》最终版(网上点击提交,纸质先只交一份)递交至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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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9-3.10 |
学校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 |
科技处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根据形式检查反馈意见修改并最终提交申请书(注意:我校在线申请系统的关闭时间为3月10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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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1 |
各部门报送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
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签字检查无误,统一报送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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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2-3.13 |
科技处整理汇总我校全部申请书 |
科技处再次审核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对全校基金申请书进行整理、汇总、盖章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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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4-3.16 |
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 |
申请书报送国家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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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17年1月15日左右正式发布,请及时关注;
2. 为组织好申请书的校外专家论证,切实取得实效,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拟召开论证会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地点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派人参会并协助做好论证会务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与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马 超
联系电话:85895122
淮海工学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