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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指导教师职责
2021-11-01 09:2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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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同系主任、中心主任和合作单位技术主管共同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负责提出本课程的实验内容,编写实验大纲、指导书等教学文件,会同实验技术人员确定实验方案及实验时间。

二、积极参加实验中心建设,主动参与仪器设备的选型、论证、验收、培训等工作。协助实验室人员进行设计、改进和制造实验装置,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承担科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应依靠实验人员开展科学实验,要努力通过科研促进实验中心建设。

三、服从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人员的培训工作,尊重实验人员的工作。规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实验耗材。

四、指导教师应具有扎实的本学科、本课程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熟悉本课程实验教学的目的和要求。熟练掌握实验教学环节中的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其使用方法,会同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参与实验耗材的采购和保管。

五、全面熟练地了解和掌握所开设实验的基本内容,准备规范的教案,第一次上实验课的指导教师必须试讲和试做,经实验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教学。

六、指导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要充分利用时间,不得提前下课。

七、每门课程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进行实验小结,并仔细批改实验报告,根据学生实验情况给予实验成绩。注意留存报告,以便应对各项教学检查。

八、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必须如实填写实验情况,内容包括:上课时间、实验名称、实验内容、设备状况、班级、学时数、学生数等,并要求学生签名。实验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实验技术人员汇报,并协助解决。

九、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仪器设备,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卫生,实验结束后打扫并整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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