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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2020-10-07 20:2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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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生活实际,把劳动教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劳动教育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注重创新创业,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三)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和安全环保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四)强化综合实施。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利用校内外各方资源,组织学生深入实践基地、乡村、工厂、社区等,参加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使学生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体会劳动的价值。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学校实际,结合连云港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可利用资源,将劳动教育有机地融合到课程体系中,丰富劳动教育内容,宜工则工、宜农则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三、教育体系

(一)明确劳动教育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培养学生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运用所学劳动知识和技能,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涵育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二)系统构建课程体系

1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

依托“工程训练”公共必修课程,系统开展劳动知识和劳动技术教育。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共计2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取得相应学分,系统学习劳动文化知识,掌握劳动实践技能,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磨练意志品质、激发创造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开设劳动教育通识选修课

开设“劳动价值论”“劳动科学概论”“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等公共选修课程,以及加强劳动技能培养为目标的开放实验项目,帮助学生牢固树立科学劳动的观念,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技能,形成珍惜劳动成果、自觉遵守劳动规定的良好职业道德。

3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

在专业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将劳动知识、劳动观念及劳动安全教育等内容融入其中,形成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劳动素养。

(三)拓展劳动教育途径

1劳动教育融入美化人居环境

倡导学生养成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各学院每年组织开展大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在校园道路、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宿舍楼道等公共区域开展义务劳动。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并进行通报和表彰。

2劳动教育融入建设校园文化

将劳动教育融入到铭记校史、牢记校训、传唱校歌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以劳动为主题的学生竞赛、专题报告、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丰富校园文化氛围。

3劳动教育融入社会实践

定期组织课外劳动实践教育。组织学生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关注一线劳动者,体验艰苦行业的奋斗精神;开展以校外劳动为主题的社会实践,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贴近海洋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去基层就业或自主创业,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通过课外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面对重大危机、灾害具有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4劳动教育融入志愿服务

结合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以及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等时间节点,遴选发布志愿服务劳动专题项目,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并主动参与劳动主题志愿服务。

(四)探索劳动素养评价制度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把劳动素养的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1平时表现评价

劳动教育理论知识学习的评价主要依据课程考核成绩;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评价主要采取全过程、全覆盖的考核方式,关注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如实记录各类型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2学年综合评价

每学年结束时,依据该学年的目标和内容,对本科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建立诚信机制,实行写实记录抽查制度,对弄虚作假者在评优评先评奖方面一票否决,性质严重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开展本科生劳动素养监测

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团委应定期组织开展关于本科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注重本科生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的监测。发挥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等功能。

四、实施办法

(一)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各专业根据劳动教育目标,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深度挖掘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开好“工程训练”劳动课程,加强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等环节的劳动实践,探索通识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模式,将新技术、新工艺纳入教学内容,锻炼学生的动手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劳动精神、劳动价值观和劳动技能。

(二)丰富劳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

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类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劳动教育公共选修课程和开放实验项目。课程的选修、学时和学分、授课方式等由教务处统一规定。学生参与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除获得相应公共选修课程及开放实验项目学分外,可申请认定相应“劳动教育”课程学分。

(三)多途径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实行集中劳动和分散劳动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和服务性劳动实践活动。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并结合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校园环境美化、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做好劳动安全保障,培养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形成良好劳动习惯,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学生按规定参加相关实践活动,满足规定要求,可申请认定相应“劳动教育”课程学分。将每周三确定为“劳动日”,各学院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劳模报告会、劳动技能展演等活动,集中组织学生开展寝室内务整理、校园绿化美化、公益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

五、“劳动教育”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附表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标准

类型

教育内容

满足条件

认定

学分

学期

备注

劳动通识教育

劳动教育公共选修课

成绩合格

0.1

1~8

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每门课程认定0.1学分,累计不超过0.2学分。

劳动教育开放实验项目

成绩合格

0.1

1~8

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每个项目认定0.1学分,累计不超过0.3学分。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

学生个人生活事务

检查评定为A级

0.1

1~6

提供评定等级证明。每学期进行1次学分认定。检查评定等级由学生处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综合评定。

检查评定为B级

0.05

文明宿舍建设

在最美宿舍、文明宿舍等评比中获奖,发挥示范作用。

0.1

1~8

提供获奖证书、宿舍照片、最美宿舍建设VCR等。每次获奖最高认定为0.1学分。

校园环境美化

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参加美化校园、植树、环境卫生打扫等活动,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0.05

1~8

提供劳动现场照片和微视频、个人劳动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每次认定0.05学分。

服务性劳动

社会实践

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良好,完成相关劳动任务。

0.1

1~8

提供社会实践、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劳动现场图片、媒体报道或微视频、劳动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每次认定0.1

学分。

公益劳动

志愿服务

(二)学分的认定程序

“劳动教育”课程学分除了学生参加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发起的劳动教育模块活动可直接获得学分外,其他类型劳动学分原则上由学生本人自主申报认定。学生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劳动教育模块提交认定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确认、团委审批通过后,计入学生劳动教育学分。各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劳动教育学分,并作为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劳动教育各项工作。形成多职能部门联动、各学院具体落实推进的工作格局。教务处负责指导和落实教学计划内相关课程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的事宜;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标准;团委、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定期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发起劳动实践活动;团委负责组织“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各学院负责具体的劳动教育实施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

校党委定期听取劳动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强化督查考核,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劳动课师资建设,明确劳动课教师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弘扬劳动精神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保证经费投入

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劳动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工作涉及的教材编写、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活动支出和系统研发等,经费项目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七、相关说明

(一)本实施方案是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含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劳动教育”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二)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劳动教育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步步落实。

(三)凡弄虚作假申请“劳动教育”课程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认定的劳动教育学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凡本实施方案中未涉及但需要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由相关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

(五)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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