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加强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的管理,较为系统、全面、准确地显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特制订《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综合测评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情况。测评以淮海工学院《学生手册》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为依据,全面评估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通过综合测评,较为系统、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测评的计分方法及考核标准
学生综合测评的总成绩由三个部分组成;
每学年学生文化考试的加权平均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60%;
平时行为分,总分100分,以逐项扣分的办法计算年终得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25%;
综合奖励分,总分为100,以逐项加分的办法计算学年得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15%。
综合测评的结果
每一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将直接与学生奖学金挂钩,与学生评优挂钩,与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挂钩。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必须在学生就业推荐表中如实、全面地表现出来。
综合奖励分计算办法及加分标准
现综合奖励分将分为A类基础分、B类提高分两类:
A类基础分每学年统计一次,总分60,由学生参与学院规定活动的方式获得。学生参与学院规定的10项活动可获得满分,缺席活动按照比例进行扣分。
1、升旗仪式
2、学风建设主题活动
3、运动会参赛或观众
4、团员主题教育活动
5、宿舍卫生评比活动
6、新年晚会、毕业晚会
7、学院组织的报告会或讲座
8、“雷锋杯”、“木兰杯”、运动会等大型体育赛事观众
9、专业知识竞赛等活动观众
10、学校、学院、班级统一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
大一、大二基础分60,提高分40,;大三、大四基础分40,提高分60
B类提高分每学期统计一次上学期为B1、下学期记B2,大一、大二每学期总分上限为40分;大三、大四总分上限为60分。均由参加学院活动获得的综测条、参加竞赛的证书、四六级考试通过的成绩单作为凭证加分,另有学院特殊贡献分X,经由学院学工委讨论,奖励为学院有特殊贡献的学子。
学年最终综合奖励分为A+(B1+B2)/2+X
注:综测条的有效性依据条上的印章为确认,校级以上机构、校级党群机构、校级行政机构、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学生会的印章有效,若在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发现综测条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如若无法确认综测条有效性,可上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决议。
一、具体加分标准
1.专业类竞赛一/二/三等:全国18/15/13,省级13/10/7,校级8/6/4,院级4/3/2。
2.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省级7/6/5,市级6/5/4,校级5/4/3,院级4/3/2。
3.体育类竞赛1-3名:省级8/7/6,市级6/5/4,校级5/4/3;4-6名:省级4,市级3,校级2;7-8名:省级3,市级2,校级1。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学校记录者加6分;破市级记录者加10分;破省级记录者加12分;在每年体质测试中获优秀等级证书者加3分。若在校级大型体育赛事中有突出表现的,可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酌情加分。
二、各班级:
1.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级同学拿到综测条后交予组织委员保管,由班长在年底进行统计。
2.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或通过四、六级考试需提供荣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交予组织委员保管,否则不予以加分。
3.学生参加讲座,观看比赛或学院规定的活动需提供当时与横幅等标志性场景的拍照合影并打印下来交予组织委员保管,否则不予加分。
4.班级学生干部每期加一次分,班长、团支书加4分、副班长及各个委员加2分,宿舍长加2分,如有兼任按最高分乘1.2加分。
5.获得全国、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者加1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干标兵者加8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者加4分。
三、各学生组织
1.理学院各学生组织(部门)组织活动组织者不予加分。
2.理学院各学生组织成员每学期加一次分,团副、主席、主任等加6分;副主席、社团社长加5分;部长、社团副社长加4分;副部、社团部长加3分;干事、社团副部加2分,如有兼任按最高分乘1.2加分。此项加分以聘书为准。理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在年终考核中排名10名以外(包含10名)取消加分。
3.理学院学生组织每学期评选优秀部门、优秀副部、优秀干事。被评为优秀部门的副部及以上加3分,干事加2分,优秀个人加2分,如有重复按最高分核算。优秀率要低于部门、职位、人员总数量的10%。
4.理学院社团只包含团委分管的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协会、心理协会,学术类社团理学会、绿色能源协会,以及红色理论社团求索社。其他学院挂号社团及本学院兴趣爱好类社团不在此列。若社团年终考评低于三星社团,取消加分。
四、学生个人
1.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报刊上发表,科研成果通过校级以上鉴定加10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及市级表彰者加5分,省级表彰者加10分,国家级表彰者加15分。表彰类型分优秀项目、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调查等。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四级英语考试者加6分;通过六级英语考试者加10分;在省级举办的专业统考或知识竞赛中获奖者加8分。
4.在校、院级突击性活动中表现突出,经评议收学院及以上通报表扬者加3-7分。
5.积极做好人好事,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收到学院及以上通报表扬者加3-6分。
6.获文明宿舍的舍长加4分,成员每人加2分。
7.在加分项设项以外的突出表现,由学生所在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5-8分。
平时测评设项及扣分标准
1.政治思想落后,有不恰当言行的扣10分。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拉帮结派,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酗酒闹事者扣4分,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扣6分,打架斗殴、盗窃诈骗者扣8分。
3.违反上课、政治学习、晚自习等考勤制度者每次扣2分,态度恶劣者扣4分。
4.考试作弊者扣8分。
5.男女交往不文明者扣4分,不注意公共道德、故意损坏公物者扣6分。
6.在校、学院两级举行的宿舍检查中被评为D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扣3分。被查出违章电器的宿舍,违章电器拥有者扣8分,宿舍成员扣6分。
7.违反文明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者扣4分,违反拒绝早餐进教室规定将早餐带进教室者扣4分。
8.违反学校宿舍管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6分;在宿舍抽烟、喝酒、打架者每次扣4分;在宿舍大声喧哗、设备外放打扰他人正常休息者每次扣2分。视频、照片取证。
9.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6分;警告每次扣8分;严重警告每次扣10分;记过每次扣12分;留校察看每次扣14分。
10.晨跑打卡每学期少于30次者扣6分,免除晨跑打卡者不在此列。
11.若出现平时测评项目之外的问题,由学生所在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视情节扣分。
六、附件:综测加分项的说明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委员会(文渊楼318室)进行解释,如计分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找淮海工学院理学院工作委员会反映。各班级每两月统计公示一次平时行为分与综合奖励分,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所有班级成员皆可监督和质疑综测分的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接收学生意见并及时作出反馈。如若发现在综测统计过程中有学生出现品行不端的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