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和教育部、江苏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有效,全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
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和1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专家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的人员,秘书为在职教师,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执行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
2024年3月底-2024年4月28日。具体分批复试时间在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s://ss.jo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理学院网站信息发布。
报到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定海楼N504室
联系人:徐若晗老师、徐婷婷老师,联系电话:15961378906
(三)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814014063@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五、复试
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优化对考生的服务。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采取线下笔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各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注意事项
1.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严禁考生有弄虚作假或替考舞弊等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2.复试过程中,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向外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发言、回答,不得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六、复试缴费
1.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元/生。
2.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本调入专业(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同相近,包括: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702物理学、0703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8能源动力、0856材料化工、0854电子信息等;或初试科目与本调入专业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33普通物理)相同相近。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调剂遴选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对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以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选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严禁部门和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须按时参加复试;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由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
5.复试结束后,理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对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发送“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八、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学术硕士合格考生。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补拟录取。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https://ss.jou.edu.cn/)。
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成绩、录取与否的通告后,若有疑问,可在7日内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18-85895502)提出申诉。若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理学院网站(https://ss.jou.edu.cn/)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江苏海洋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